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提升理论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养成优良学习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党委中心组学习
一、党委中心组由全体院党委委员、院级领导干部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习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必要时,可扩大党总支书记和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月第三周周三下午进行,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每次学习交流、研讨的专题,由组长、副组长确定,或由党办拟定,报组长审定后,提前送达中心组成员。中心组可以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向中心组成员做有关问题的报告,将其作为学习和研讨的内容。
四、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围绕专题认真学习,做好笔记,一些重要的讨论要准备发言提纲和发言稿。学习研讨要紧密围绕中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教育部门的重要精神、重大工作部署进行,要与我院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五、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提前向组长请假。
六、学院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考勤、编发情况简报及会议纪录等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学习
一、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可以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
二、支部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安排第一周周二下午。遇特殊情况,可以调整学习时间。
三、学习重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精神,党的方针政策、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重要文件。
四、党支部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
五、记录学习情况,每次组织学习需有专人撰写会议记录及做好考勤工作。
六、支部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七、支部学习情况,学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如实予以公布。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本支部及党员个人党内年终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