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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口职业学院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编辑日期:2015-10-30 编辑:桂平 阅读次数:次

   

    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加强专业建设的关键。为了努力创造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学术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科学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梯队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合理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提高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秉承“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主﹑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大力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业绩显著,勤奋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促进专业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民主评议、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选拔对象要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三)注重实绩原则

   选拔对象在教学、科研活动和专业建设中业绩突出。

  (四)保证质量原则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五)动态管理原则

   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三年为一个聘期,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三年聘任期满进行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选拔范围

  (一)选拔范围为学院在编专业教师。

  (二)骨干教师为学院在编从事教学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专业带头人是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或本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负责人之一。

  (四)每个专业设置专业带头人1人,系部根据教师人数设置教学名师,每15-20名教师可上报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经学院审核后通过。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质,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阅读和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2年9月后入职教师需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 2012年9月前入职教师需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级结业证。

  (2)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同时取得高级以上职称。

  (二)骨干教师具体要求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1、2项条件,并具备第3项条件中的1项: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课教师:具有学院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取得不低于该专业学生必需的职业资格证书,按学院规定完成实践教学锻炼任务,平均每年参加教学实践在该专业相关的岗位上至少累计1个月以上。

   (2)基础课教师:英语、计算机基础、心理健康、体育等课程取得该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岗位业绩突出,教研室及同行认可,推优产生。

    2.改革以学院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积极进行多元化评价方法,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近三年内各学期评教为良好及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至少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与本人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

   (2)近三年至少参与(排名在前五位)一项院级及以上级别应用性科研课题或教研项目或省级行业协会认定的“技术创新”类奖项或教学成果奖;

   (3)近三年至少参与公开出版教材1本(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在4万字以上),并在院内使用;

   (4)负责一门课程教学大纲等工作的制订,近三年年均至少编写教、学、做一体化自编讲义(或实验实训指导教材)1本,经学院认定并在院内使用;

   (5)近三年主持院级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课程、优质核心课程等)建设;

   (6)近三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学院指定的市级及以上的技能比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的,为学院指定的第一或第二指导教师;

   (7)近三年内参加院级及以上的技能等比赛或信息化教学大赛(每项获奖仅限前三名),或取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三)专业带头人具体要求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1、2、3、4项条件,并具备5、6、7、8项条件中的2项:
   1.年龄在60岁以下,应为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2.完成教学任务,在科研上成绩突出,同行公认,学术威望高,主持或主要参与专业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科研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专业建设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适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持专业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制订等工作;

   5.近3年主持市(厅)级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限前三名);

   6.近3年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各类奖励;

   7.近3年在三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1部。

   8.在我院专业申报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教学名师具体要求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1、2、3项条件,并具备4、5、6、7项中2项:
    1.从教10年以上;或从教5年以上成绩突出者,如省级教坛新秀。

    2.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规范严谨,无教学差错或事故,近3年连续在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获得优秀;

    4.近3年三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参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以上;

    5.近3年主持院级及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并获得一项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近3年承担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限前三名)1项以上;

    7.近3年主讲课程获得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主持一项院级及以上教学团队。

五、选拔程序

    选拔采取本人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程序是:

   (1)申报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报送:经申报人所在系部领导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签署意见,以系部为单位将打印好的申报表,并连同电子文件及有关佐证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系部公开评议的材料进行复审,有权对评议不充分和材料不完全者退回系部进行复议;

   (3)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将教务处复审通过的材料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初定人选;

   (4)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院党委研究后决定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六、职责

   (一)骨干教师职责

    骨干教师应充分发挥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要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在课堂教学中开拓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成为教学的能手。积极承担院级各类培训任务,定期面向教师或学生进行业务专题讲座。骨干教师要善于反思总结,撰写有实践指导意义的专业论文,争取能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作交流,做反思型的教师。

    在任期内骨干教师应做好“六个一”,即研究一个院级课题、带好一个徒弟、写好一门课程大纲、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或上好一节示范课)、开展一次实验实训课(实践课)、发表一篇论文。

   (二)专业带头人职责

专业带头人是研究方向的学术召集人,负责制定本研究方向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培养学术梯队成员,建设结构合理的专业学术研究队伍。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实验室等科研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现阶段性专业发展规划目标,掌握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发展趋势及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建设长期稳定、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分析本专业国内外现状、探索本专业办学规律,制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争创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

    2.配合所在系部和教研室制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查分析本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状况,积极推进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的提高。

    3.配合所在系部和教研室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对教学环节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4.聘期内承担一门以上专业的课程教学任务,在科研工作中在学院处于本专业的领先地位。

    5.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聘期内教科研任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成功申报1门院级精品课程;
   (2)主持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获得院级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
   (4)承担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3名)。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主编、参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1部以上;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三)教学名师职责

    教学名师是较高知名度的教师,能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任期工作目标:

    1.完成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2.主持厅级以上教研项目1项,或荣获市厅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主持),或主持1门院级精品课程;

    3.每年开展2次示范课教学、或举办2次学术报告;

    4.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在院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每学期指导性听课不少于10学时;

    5.在三类以上期刊论文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参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1部。

    七、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内容

    1.履行本规定的各项职责的情况。

    2.完成学院规定的所在教师岗位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量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聘期内,每年提交一份述职报告,由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2.聘期结束前,提交聘期自评报告,由系部审核后报送学院学术委员会综合考评后评价。

   (三)管理和待遇

    1.各系建立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业务档案,作为定期考核的依据。

    2.任期满后,考核称职者可以申请连任。

    3.生源足、教师队伍成长快、就业旺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每人每年学院给予一定奖励,用于学术活动费、资料费、出版费和通讯费,也可用于本人学历提高、进修、职称评聘费用等方面。

    4.获得安徽省专业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称号者,按照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相关文件落实待遇。

    八、教科研项目和论文类别参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九、本《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2: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年底考核表.doc

附件3: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聘用责任书.doc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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